1.专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或有特殊贡献的在校学生,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捐赠方式可以采取每年定期捐赠固定金额进行奖励的形式,也可以采取留本基金的形式。留本基金的起捐点为100万元。可接受冠名,个人起捐点100元。
2.专项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捐赠方式可以采取每年定期捐赠固定金额进行资助的形式,也可以采取留本基金的形式。留本基金的起捐点为100万元。可接受冠名。个人起捐点100元。
3.学生活动基金 支持各学院开展具有学院品牌的学生活动。支持学生科研训练及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在校生自主开展各类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可接受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