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学校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校纪委书记、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文华主持会议,正校级领导、副组长徐桂宝,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校纪委副书记、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李玉琴就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情况、《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起草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报送要求做了说明。通过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完善月月自查、重点督查、随机抽查的“三查并举”工作机制,将专项督查工作和部门职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了业务主管部门在规范公务行为、强化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等专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与会人员对办法出台及时性和必要性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部门职责范围内专项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张文华指出,党的十八大后国家提出“四个全面”战略方针,其中之一就是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落实作风建设常态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将形成规范化、常态化。针对正风肃纪下一步工作,张文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坚定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和正风肃纪工作的长期性,敢于担当,做到全覆盖、高标准、常态化、严追责。二是要认真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学校学风、校风、师德师风有效好转,做到“四个结合”,即把监督检查跟教育提醒相结合,日常督查跟专题督查相结合,督查制度落实跟完善制度相结合,监督检查跟落实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鼓励形成良好、向上的校园氛围。三是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推动工作作风的转变。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要加强沟通配合,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新问题,以制度机制创新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会议最后要求,各牵头单位要确定上报本部门正风肃纪工作联络员,负责每月检查情况的上报;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建立每月研究正风肃纪工作机制,根据办法任务要求研究制定检查落实方案报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正确导向,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环境。